【轉知】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設置「電子煙回收桶」訊息及投遞須知

全校師生及教職員工,大家好:

依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(下稱健康署)公函宣導,現行《菸害防制法》已全面禁止電子煙等類菸品之製造、輸入、販賣、供應、展示、廣告及使用。未來「持有」亦將納入裁罰,違者可處 新臺幣 3 萬至 10 萬元罰鍰

相關修正草案目前於立法院審議中,未來通過實施後將提供 1 個月緩衝期(緩衝期內經查獲持有者雖不處罰鍰,但相關物品仍須沒入)。為協助大家妥善清理與處置違法物品,健康署已於全國設置「電子煙回收桶」,歡迎有需要的師生同仁善加利用、儘早投遞,共同避免觸法並保護環境。

電子煙回收與投遞說明
(一)回收據點: 全國共 431 處,可至健康署官網(https://www.hpa.gov.tw)首頁 > 健康主題 > 健康生活 > 菸害防制 > 電子煙防制專區查詢。
(二)回收期限: 本年9月7日起至《菸害防制法》修正條文施行後 1 個月止。
(三)投遞方式: 全程不記名、免簽名,請於各據點機關上班時間前往投遞。
(四)安全提醒: 投遞前請確認機身與煙油已妥善包裝,避免煙油外漏或碰撞發生危險。

請自身或身邊親友有相關需求的師生同仁善加利用,儘早自主投遞,共同維護無煙健康的校園環境!